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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检查省城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
□本报记者 殷宝龙
2011年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加大对防火、防震、气象等设施的投入”。在济南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尤其是高层建筑防火更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那么,在济南,专门针对高层建筑的消防、救援设备都有哪些?它们能发挥怎样的作用?又有哪些制约因素?记者就此采访了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张宾。
“高空”消防设备价格昂贵
据介绍,针对高层建筑的消防、救援车辆,主要有举高喷射消防车、云梯消防车和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专职”灭火,而云梯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既能灭火,也能进行被困人员的救援和转移。
目前,济南消防部门装备的这三类消防车共有23辆。其中,举高喷射消防车最高射水高度为56米,云梯消防车最高救援高度可达53米,登高平台消防车能达到的高度为42米。
这些“高空”车辆多为进口,价格昂贵,每辆平均三四百万元人民币。而那辆救援高度能达到53米的云梯消防车,是1996年从德国进口的,价格将近800万元。
高层建筑越来越多 设备难“赶”
目前,济南市百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有18座,而举高喷射消防车、云梯消防车所能及的最高高度仅为50多米,差不多是18层楼的高度。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如果消防车再高,那底盘就要更重,那样对路面、环境的要求就会相对提高;消防车的高度根本“赶”不上楼层高度。
同时,这些“高空”消防设备,对作业空间也有严格要求。如云梯消防车施救时,首先要求作业地面平坦,作业宽度至少要8米,长度十多米,但对于那些高层建筑较为密集的区域,这样的空间几乎没有,甚至有的高层建筑就建在半山坡上,处处是斜坡,消防车更是难以“落脚”。
而且,云梯消防车作业时,有角度要求,风力也不能太大;上方也不能有电线、树木等遮挡。在公共设施密集的市区内,这些都是制约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