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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与火的种类
信息来源: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0/10/23 9:31:38  浏览次数:2611
同的物质是具有不同的物理特性和化学特性,所以经过燃烧后也具有各自的特点。
    1.甲类火(A类火)
    普通可燃固体着火称为甲类火。如木材、棉花、绳索、衣服和煤炭等的着火。这类火的特点是不仅在物体表面燃烧,而且能深入内部。灭火时,如果只将其表面火熄灭,而内部还有余燃,一旦条件具备,又会复燃。对于这类火,主要用水来施救。
    2.乙类火(B类火)
    可燃液体或可溶的固体着火称为乙类火,如石油、油漆、酒精和动植物油脂等着火。这类火只限于表面燃烧,但有爆炸的危险,这类火的特点是燃烧速度很快,温度也高,易引起爆炸,多采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来扑灭。油类比重比水小,会在水面漂浮使火灾扩散。
    3.丙类火(C类火)
    可燃气体着火称为丙类火。如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及各种可燃性气体所引起的火灾。这类火易燃易爆性大,爆炸的危险性比乙类火大。其较适宜的灭火方法为干粉。
    4.丁类火(D类火)
    可燃金属引起的火灾称为丁类火。如轻金属中的钾、钠、锂等所引起的火灾。这类火的特点是燃烧温度极高,不准用水扑救,可用金属型干粉7150(特殊干粉)火沙土扑救。
    对于电气火灾,如电机、电气设备等着火,此类火并不划分在哪一类。其灭火的原则,首先切断电源,断电后的电器火灾可作为甲类火扑救,如无法断电,应采用不导电的干粉和二氧化碳等灭火剂加以扑救。
    断电后的电器火灾可用水扑救。无法断电时应采用不导电的干粉和二氧化碳等灭火剂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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