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至今当事人难讨公道,正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燕赵都市网记者 尹书月 灵寿县交通局运管站执法人员叫来一辆清障车准备拖走另一辆油罐车时突发意外,清障车的起重臂突然降落,重重地砸在油罐车车主的身上,从而致其脊髓断裂,身体自肚脐以下部位瘫痪。事发后当事人家属四处奔波寻求问题的合理解决,但始终难讨公道。
拉柴油途中被运管拦下 被砸瘫痪的这名车主叫李增志,唐县南店头村人。据其反映,2008年3月1日他和司机刘某驾驶一辆油罐车到鹿泉购买柴油,当天上午11时许车辆行驶至灵寿县城北环路一加油站附近时,被该县交通局运管站的十几名执法人员拦下。“对方说要检查运营手续,我的司机拿出所有手续,运管人员检查后没发现任何问题。” 据李增志称,在没有查出问题后,执法人员却不把相关手续还给司机刘某。“其中一个运管人员指着车顶的危险品标志灯,说这个灯不合格,过期了。”然后就要扣车。这时李增志发现附近加油站旁停放着当地的一辆油罐车,车上的标志灯和自己油罐车上的标志灯完全一样。“我就和他们辩解,可对方的态度特别蛮横,其中一个人说,‘你找事是吗,今天就扣你的车,看你老实不老实’。”随即打电话调来一辆清障车就要强行拖车。意外随即发生。
清障车起重臂砸瘫车主 “对方要强行拖车,我对此不服,就靠在自己的车上,这时有几个人上来把我围在当中,连拖带拉把我拽了几个跟头,就在我还没有站稳时,突然感到被什么东西重重地砸在了身上,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李增志说,事后他才得知,砸中他的正是那辆清障车的起重臂。 事发后,李增志被急送灵寿医院抢救,后转送省三院治疗。经诊断为胸第十一至十二椎严重脱位,脊髓断裂,肚脐以下瘫痪。
事发至今难讨公道 事发前,李增志在唐县当地经营着一家加油站,生意兴旺。他说,自己的儿女也已成年,正是享受人生之际突遭飞来横祸。“我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后半生只能在床上或轮椅上度过,这场灾祸给我和家人带来极大的痛苦和灾难。”李增志在住院期间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且为此债台高筑。 事发后,李增志的家人多次往返奔波于唐县和灵寿之间讨要说法。“悲剧发生至今长达2年时间里,灵寿县交通局运管站仅仅支付了11万多元,以后就什么也不管了。”李增志还需二次手术,面临高昂的治疗费用。
正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9月17日,记者来到灵寿就此采访。灵寿县交通局运管站的一位负责人称,为给李增志治病,他们已共支付了近12万元的费用。问及当初经过,该负责人承认,“那辆清障车确实是运管人员叫去的”,对于清障车起重臂砸人一事,这位站方负责人也连连感叹,事情的发生“太意外”了。
据灵寿县运管站称,事发后,双方多次进行协商,但因在赔偿数额问题上分歧太大而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据悉,该案也引起了石家庄市和灵寿县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都曾对此做出过批示,但问题始终“悬而未决”。 记者发稿时获悉,当事人家属正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本报也将继续对此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