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烟台海阳市政府在消防大队营区内举行城镇消防车配发仪式。海阳市政府副市长王诗新、烟台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张磊、海阳市公安局政委冷诚文、党委成员王善智、消防大队军政主官、各乡镇分管消防工作的副镇长、各乡镇消防队队长及消防队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配发仪式。仪式由海阳市公安局政委冷诚文主持。
配发仪式上,消防大队郑宗柱大队长就消防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要求。消防支队张磊副支队长指出,近年来,海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始终坚持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投入,统筹建设,在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加强消防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城镇消防车的配发,弥补了乡镇消防工作的空白点,充分证明了海阳市委市政府消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目前,全市执勤消防车已达18辆,消防综合执勤实力走在全市前列。
王诗新副市长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石化、电子、毛衫纺织等企业和各类高层建筑、娱乐场所不断涌现,农村火灾形势居高不下,对做好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各项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本着“再穷不能穷消防、再减不能减安全”的原则,投入资金360余万元,购置了1部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和9辆城镇消防车。要求各乡镇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一镇一队一车”的建设标准,依托林业消防组建乡镇专职消防队,并生成一定的战斗力,要充分利用新有的消防“力量”,发挥这些车辆在执勤灭火救援等方面的最佳效益,并以这次配发新消防车辆为契机,切实增强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激发更大的工作热情,一手抓防范,从根本上杜绝火灾的发生,一手抓消防,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真正为我市的消防工作添砖加瓦,为人民的幸福安康保驾护航。仪式结束后,参会领导实地参观了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装备,并观看了举高喷射消防车性能展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