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新部令在 1月 1日正式施行,让广大车友的驾车习惯有了改观,新规定也被车友称为“最严交规”。记者发现,给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让行的意识显然没有像遇黄灯不抢这样容易普及。
“最严交规”实施后消防车依然被堵
“最严交规”实施以来,由于缺乏现场监管和执法取证困难等因素,执行灭火的消防车显然没有因为“最严交规”的执行而受到“礼遇”,依旧缓慢地“爬行”在救火的路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消防一中队在元旦期间共接警 43次,除几次车流较小,消防车顺利通过之外,每遇交通高峰,出警的消防车就会被堵在车流中。
消防战士高中原介绍,很少有车辆会主动给出警的消防车让道,有的车为了不闯黄灯,有时还会早早停下,“消防车过一个路口,有时要等两三次红灯,才能通过”。
为了节省时间,每当在交通高峰出警时,消防车只能选择逆向行驶。“虽然危险,但能为救火省出不少时间。”高中原说。
交通协管员:“没有人主动让路”
为一探究竟,记者来到郑州市城东路与郑汴路交会处调查。该路口东连京珠高速,西至二七广场,北通金水路、花园路等主要交通干道,向南可通三环、四环及绕城高速路。
记者在现场发现,城东路南北双向交通压力很大,特别是由南至北通行时,许多车辆在右转灯显示通行时,依旧停在原地等待,长时间占用本来应该可以随时通行的右转道,致使后面准备通行的右转车辆不得不在后面等待。
据该路口执勤的交通协管员讲,这里经常出现车辆拥堵现象,有时车辆排队会从城东路口一直排到南面的凤凰路口。
“如果遇到要救火的消防车,司机会不会主动让行?”记者问道。
“让啥呀?有交警的时候,还能帮忙疏导一下,没交警,消防车警报再响,也没有车辆主动给他们让。”这名协管员说。
相关法律
特殊车辆执勤,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让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